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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国标委 | 作者:新干线 | 发布时间: 2018-02-27 | 604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IEC)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相关活动。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国际标准化双()边活动中发挥桥梁作用,开展标准化合作交流,提高中国标准国际化水平。

九、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应当切实履行相关义务,遵守相关工作要求和保密规定,不得借助参与标准化活动从事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国务院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当充分认识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意义,吸收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努力为内外资企业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标准化环境,促进标准化工作健康发展。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投资设立的企业参照适用本意见。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团体标准化工作,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的,可以参照适用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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