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互换性标准研制。开展装备制造业和电子产品互换性及配套系列GPS与GPS不确定度标准研制。
(3)可靠性标准研制。开展电阻电容元器件可靠性与寿命预测、机械产品可靠性评价方法、高端金属结构材料可靠性评价方法等标准研制。
(4)安全性标准研制。开展机械安全风险预警、工业仪器仪表产品安全与系统功能安全、自主移动式机械最小安全距离、安全控制系统/无线安全控制器/机械装备运输安全防护/联锁装置/急停装置等通用机械安全装置、机械设备火灾与爆炸等高风险危险源防护装置标准研制。
(5)通用方法与评价标准研制。开展产品抽样与统计方法、技术成熟度、共性检测技术等标准研制,开展基于GPS数字化操作和资源优化配置技术的产品几何精度在线/离线检测、预报控制、认证与评价等共性技术标准研制。
(6)工业自动化标准研制。开展工业自动化相关通信协议、接口协议、机器语言等相关自动化标准研制。
(五)加强工业基础标准研究和试验验证
破解我国工业基础领域标准基础研究薄弱的现状,充分利用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专项和质量提升行动等活动成果,开展工业基础领域产品一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等基础共性技术标准制修订、试验验证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标准化技术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建立标准化技术创新联盟,联合同步推进产品研发与标准制定,强化标准指标试验验证。建立标准试验验证过程中设计方法、可靠性验证、失效分析和疲劳寿命评估等原始试验数据积累机制,支撑工业基础标准验证基地和标准数据库建设,面向全社会提供服务。
(六)推进工业基础领域综合标准化
以装备制造业产业链需求为导向,以满足高端装备配套为核心,加强工业基础领域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标准化联动,成套/成体系提出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综合标准化研制项目,系统解决材料、设计、工艺、检测与应用标准的衔接问题。选择高铁动车组滚动轴承、核电装备高强度紧固件、工程机械用液压元器件和高档数控机床功能部件等领域开展综合标准化项目试点。
(七)推进工业基础领域军民标准通用化
按照军民标准通用化工程建设方案要求,建立军民标准化通用标准建设的协同机制,积极推进工业基础领域军用标准转化、民用标准采用、军民标准整合修订和军民通用标准制定等工作。完成基础通用、标准件、材料、元器件以及航空航天、卫星导航和海工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领域100项工业基础军民通用标准制修订。
(八)发挥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引领作用
鼓励工业基础领域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根据技术创新和市场发展的需求,协调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制定发布团体标准,有效增加高端装备制造业配套工业基础领域标准供给,提高标准水平,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引领产业发展。
围绕高强度紧固件、高端模具钢、增材制造(3D打印)工艺与材料等重点领域,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动,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和“领跑者”名单,以先进标准引领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九)加快推进工业基础领域标准国际化
鼓励并支持工业基础领域相关技术委员会加快国际标准转化工作,提高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到2020年,工业基础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90%以上。
实质性参与工业基础领域国际标准化活动,支持国内相关单位和组织积极争取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秘书处和主席、秘书等职位,鼓励国内技术组织、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提出国际标准提案。2020年,实质性参与制修订100项以上工业基础领域国际标准。 面向“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深化标准化互利合作,推进标准交流互认。到2020年,完成200项工业基础重点领域国家、行业标准外文版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为保障工业基础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顺利实施,通过强化政府引导、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工业基础领域综合标准化、建设多层次人才队伍和加强宣传与组织实施等措施对本指南提供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组建由标准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组成的工业基础标准化体系建设与提升推进工作小组,统筹开展工业基础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与工业基础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国家相关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衔接,鼓励和支持各标准化技术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等联合行动,明确职责分工,协同开展工业基础标准研制。
(二)加大投入力度
应充分利用各级财政现有渠道,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标准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以不同的投融资模式投资标准化工作。国家财政重点支持标准研究和政府主导制定标准的经费;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经费由标准制定主体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筹集,政府择优给予奖励。